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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行“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服务的通知


南市税办发〔2020〕2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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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各县、区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南宁市税务局”)编制了《办税缴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办税缴费“一次不用跑”清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税缴费事项“最多跑一次”

办税缴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含缴费人,下同)办理《办税缴费“最多跑一次”清单》(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办税缴费事项“一次不用跑”

办税缴费事项“一次不用跑”,是指纳税人办理《办税缴费“一次不用跑”清单》(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一次不用跑”清单》)范围内事项,在符合法定办理条件且上传资料完整准确的前提下,可通过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南宁税务服务号”、爱南宁APP、“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办理,无需再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或领取文书。

三、其他相关事项

南宁市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内容,并在官方网站公布。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好面向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充分利用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宣传辅导《“最多跑一次”清单》和《“一次不用跑”清单》的前提条件、适用范围、附报资料、办税流程和其他注意事项。要密切关注、收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及时、认真回应纳税人诉求,防范涉税负面舆情风险。

落实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南宁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反映。

附件:

1.南宁市办税缴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2.南宁市办税缴费“一次不用跑”事项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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