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2 国家税务总局
5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全国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工作视频会议,组织学习并部署落实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高度重视,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高对党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认识,认真领会贯彻落实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内涵,在政策宣讲上借鉴营改增经验,采取一竿子到底的做法,抓好政策的宣传培训和落实工作。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康出席会议并做工作部署。
今年,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确定实施6项减税政策,具体来讲是由“1+4+6”构成的系列减税政策,其中“1+4”为首次执行的政策。“1”是指简并增值税税率政策,“4”是指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开展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试点、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等4项新增所得税减税政策,“6”是指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对有线电视收视费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免征增值税等6项延续减税政策。
汪康指出,此次国务院出台的减税政策,一方面,对于激发市场活力、扩大有效供给,增强市场主体的创新动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优化流通结构、节省交易成本有明显促进作用,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激发企业创业投资的活力,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热情,是支持“双创”的重要举措。同时,政策的落实到位将进一步为企业减负增效,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汪康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将减税政策落实作为税务系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生动实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减税政策落地见效。一是注重“四个打通”,包括打通国税地税、打通税务机关内部各有关部门、打通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以及打通税务部门与纳税人,形成各方面协调抓落实机制。二是强化宣传辅导,面向税务人员开展培训,确保学得精、懂得透、讲得清、办得好,咨询答复及时准确;面向纳税人组织宣传辅导,针对纳税人不同特点采取不同方式,利用官方网站、12366热线、微信等多元载体,突出纳税人关心关注的问题,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快速办理。三是优化服务管理,贯彻落实好日前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落实进一步减税措施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压缩办税时间,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合理调配窗口、优化人员配置等方式提高办税效率;及时完善税收征管系统,确保各类办税系统平稳运行。四是加强督查督办,强化减税措施落实工作的跟踪问效和监督问责,确保减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主持会议。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对出台的减税政策、公告及相应配套的管理服务措施进行解读和宣讲。税务总局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国各省、市、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人员在各地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