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此次个税改革,新增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事关老百姓的孩子、房子、老人,到明年一月一日实施只有一个星期了,这么短的时间里,能否保证让老百姓如期享受到减税红利?纳税人应该怎么做?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25日给予了详尽解答。
简化优化流程
“虽说现在距离1月1日只有一个星期了,但税务机关的准备工作一直在紧锣密鼓进行中。为了让纳税人及时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我们做了一系列安排。”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说。
在流程设计上,为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税务部门对办税流程进行了简化、优化:一是申报就能扣除。纳税人只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相关信息就能享受扣除。如果纳税人愿意将自己的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就可根据个人申报情况进行扣除。也可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自行到税务机关申报信息办理扣除。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资料,比如继续教育的资格证书、住房贷款合同等,纳税人自己留存备查即可,不用报送。二是晚报可以补扣。如果纳税人领取1月份工资前忘记申报或者申报晚了,可以在2月或者以后月份申报后,一次性补扣享受;一次性补扣不完的,可以在以后月份工资中继续扣。三是少扣可以退税。如果纳税人在年度中未申报扣除,或者由于申报晚了到年底仍补扣不完的,可以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据了解,为确保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到实处,税务总局党委高度重视,局长王军同志直接指挥,税务系统从总局一直到县乡税务局、税务所,都成立了工作专班,全力以赴开展准备工作:制定了系列配套制度办法,发布了系列通俗版操作指引,开展了多轮次的培训辅导,此外建立了多部门的协作机制,开发建设了自然人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可提供手机、电脑网页等多种办税渠道。由于手机APP和网页端申报系统需与税务端、扣缴端软件联动调整,全部功能将于今年12月31日正式投入使用。
扣除分三步骤
针对纳税人要享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应当怎么办理?“归纳起来就是三步:对条件、报信息、留资料。”刘丽坚介绍的言简意赅。
对条件。就是将自己的个人情况与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对照一下,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扣除的条件,符合几项,比如子女是否处于受教育阶段,老人是否已经达到60岁,在自己工作的城市有没有贷款买房或租房子等等。
报信息。无论是选择在扣缴单位发工资时享受扣除,还是选择次年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都仅需填写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即可。具体填报方式有四种,可任意选择:一是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填写,二是登录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三是填写电子信息表,四是填写纸质信息表。电子和纸质信息表都可以在税务机关网站上下载。其中,选择在扣缴单位办理扣除的,可以直接将纸质或电子表提交扣缴单位财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也可以通过手机APP或网页填写后选择推送给扣缴单位,这样单位每月发工资时就可以办理扣除。如果想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可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将有关信息提交给税务机关后办理退税。
留资料。之所以要每个人留存资料,主要是因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我国是首次实施,各方信息共享还需要一个逐步健全完善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需要留存的资料会越来越少。刘丽坚特别强调,留存资料不需要提交,申报时既不需要给税务机关,也不需要给扣缴单位。此外,并不是所有项目都需要留存资料,比如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教育部门的信息比较全面,就不用留资料。第三,留存资料多数都是在发生相关事项时产生的,不需要再额外单独准备资料,比如住房贷款合同,申请房贷的时候肯定人人都要签,即使税务局不要求,大家也需要留着的。第四,税务部门事后核验时,凡是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核对上的,不需要找纳税人查阅留存资料。但如果部门信息核对不上,税务部门会找纳税人核对,这也是为了保障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优惠。
出台应对措施
距离1月1日没剩下几天,针对1月初发工资的单位,是否来得及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告诉记者,为了让上述单位的纳税人能在1月份即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税务部门已提前采取了措施。
据介绍,各级税务机关已进行了摸底,对全国20多万扣缴单位提前进行了点对点的重点培训辅导。截至12月23日晚,对这些单位的培训已全部完成,初步统计,已有800万纳税人开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另一方面,在手机APP和网页端申报系统需与税务系统、扣缴端软件联动调整、年底前无法开放全部功能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先制作了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和相关操作指引提供给扣缴单位,并在22日对全国统一、免费的扣缴端软件进行了升级,以便单位提前计算工资税款、安排资金。
如果确实纳税人正好休假、出差,没能及时向单位报送信息,或者有的单位员工较多,在这几天组织所有职工填报信息来不及等,“只要纳税人向单位申报了扣除信息,可以在今后领取工资时补扣享受;一次性补扣不完的,可以在以后月份工资中继续扣,还可以通过次年汇算清缴享受扣除,办理退税。”罗天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