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印花税予以免征(中国邮政)

减免项目代码

0009059901

时效起止日

2010-10-25 至 2022-06-30

享受主体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及其所属邮政企业

优惠内容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在重组改制过程中新启用的资金账薄记载的资金或因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经贴花的,不再贴花。

中国邮政集团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因重组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财税〔2010〕92号

优惠条款

第二、三、四条

优惠类别

转制升级企业重组改制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印花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