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优惠联查库 检索范围 普惠性非普惠性全选 政策级别 中央 地方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全部 时效性选择 有效失效全选 纳税人类型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全选 优惠项目名称 优惠代码 税费种类 优惠类别 发文标题 发文文号 〔〕年号 行业选择 经济性质 有效起止日 - 优惠类别 政策依据 依据条款 税费种类 优惠代码 优惠项目名称 有效起止 改善民生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第一条第(二)项 契税 0015011748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改善民生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第一条第(一)项 契税 0015011745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改善民生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第一条第(一)项 契税 0015011746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改善民生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第一条第(二)项 契税 0015011747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节能环保 关于印发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 第十六条第(六)款 资源税 0006064023 工业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减征水资源税 节能环保 关于印发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 第十六条第(五)款 资源税 0006061001 国土绿化、地下水回灌、河湖生态补水等生态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支持三农 关于印发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 第十七条 资源税 0006092301 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或减征水资源税 节能环保 关于印发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 第十六条第(三)款 资源税 0006064021(2) 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节能环保 关于印发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 第十七条 资源税 0006092302 主要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免征或减征水资源税 节能环保 关于印发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 第十六条第(一)款 资源税 0006064019(2) 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节能环保 关于印发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 第十六条第(四)款 资源税 0006064022(2) 采油排水经分离净化后在封闭管道回注的免征水资源税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关于印发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 第十六条第(二)款 资源税 0006129999(2) 军队、武警部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通过其他方式取用水免征资源税 转制升级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 第三条第一款 印花税 0009052504 企业合并设立的产权转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转制升级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 第一条第(二)项 印花税 0009052502 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组项目发生的债权转股权增加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免征印花税。 转制升级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 第三条第一款 印花税 0009052507 事业单位改制设立的产权转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总条数: 1816条首页上页12345下页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