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印花税予以免征(外商独资银行)
减免项目代码
0009081509
时效起止日
2007-03-26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外商独资银行
优惠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的规定,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后,其在外国银行分行已经贴花的资金账簿、应税合同,在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不再重新贴花。
享受条件
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后,其在外国银行分行已经贴花的资金账簿、应税合同。
如何享受
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继续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三条
优惠类别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金融市场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印花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