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国有商业银行划转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免征印花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9083901

时效起止日

2003-02-21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有商业银行

优惠内容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财政部核定的资本金数额,接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免征契税、印花税。

国有商业银行按财政部核定的数额,划转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免征营业税、增值税、印花税。

享受条件

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财政部核定的资本金数额,接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

2.国有商业银行按财政部核定的数额,划转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

如何享受

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继续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文号

财税〔2003〕21号

优惠条款

优惠类别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资本市场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印花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