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免项目代码
1110011710
时效起止日
2023-10-01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保障性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条件
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按照城市人民政府认定的范围确定。城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等信息及时提供给同级财政、税务部门。
如何享受
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应按相关规定申报办理。
政策依据
优惠条款
第一条第一款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改善民生住房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