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转制科研机构的科研开发自用土地免土地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10022002

时效起止日

2003-07-08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转制科研机构

优惠内容

对于经国务院批准的原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242个科研机构和建设部等11个部门(单位)所属134个科研机构中转为企业的科研机构和进入企业的科研机构,从转制注册之日起,5年内免征科研开发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

经科技部、财政部、中编办审核批准的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中转为企业或进入企业的科研机构,享受上述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财税〔2003〕137号

优惠条款

第一条、第二条

优惠类别

鼓励高新技术科技发展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