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个体工商户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征(2023—2027)
减免项目代码
0010049902
时效起止日
2023-01-01 至 2027-12-31
享受主体
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二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六税两费减免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