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农村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土地免土地税(2019-2027)
减免项目代码
0010092303
时效起止日
2019-01-01 至 2027-12-31
享受主体
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
优惠内容
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条件
所称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是指负责饮水工程运营管理的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供水(总)站(厂、中心)、村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单位。
如何享受
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免征增值税;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免征契税、印花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无法提供具体比例或所提供数据不实的,不得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符合上述条件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行申报享受减免税优惠,相关材料留存备查。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三条
优惠类别
支持三农农村建设农村建设—农村饮水工程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