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自用土地免土地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10121301

时效起止日

2003-07-11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

优惠内容

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自用的房产、土地继续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条件

享受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是指铁路局及国有铁路运输控股公司(含广铁〈集团〉公司、青藏铁路公司、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等,具体包括客货、编组站,车务、机务、工务、电务、水电、供电、列车、客运、车辆段)、铁路办事处、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

对铁路运输体制改革后,从铁路系统分离出来并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包括铁道部所属原执行经济承包方案的工业、供销、建筑施工企业;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总公司、中国土木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以及铁道部所属自行解决工交事业费的单位,自2003年1月1日起恢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如何享受

纳税人享受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房产原值、土地用途等资料留存备查。

依据文号

财税〔2003〕149号

优惠条款

第一条

优惠类别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交通运输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