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港口的码头用地免土地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10121304
时效起止日
1989-11-13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港口的码头(即泊位,包括岸边码头、伸入水中的浮码头、堤岸、堤坝、栈桥等)用地
优惠内容
对港口的码头(即泊位,包括岸边码头、伸入水中的浮码头、堤岸、堤坝、栈桥等)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享受条件
除上述规定外,港口的其他用地,应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
如何享受
纳税人享受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土地权属、土地用途等资料留存备查。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一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交通运输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