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用地免土地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10122602

时效起止日

2005-03-15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用地

优惠内容

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予以免征。

享受条件

上述免税范围仅限于应由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缴纳的税收。

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包括大连、黄岛、镇海、舟山4个储备基地。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财税〔2005〕23号

优惠条款

第一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商品储备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