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用地免土地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10129907

时效起止日

1989-12-21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

优惠内容

对于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对仓库库区、厂房本身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享受条件

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享受免征城镇土地使用,仓库库区、厂房本身用地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如何享受

纳税人享受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土地权属、土地用途等资料留存备查。

优惠条款

第八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采矿其他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