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合作建房自用的土地增值税减免
减免项目代码
0011129903
时效起止日
1995-05-25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合作建房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享受条件
1.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
2.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
如何享受
按规定申报享受免税政策,并将合作建房协议、出资证明、原土地所属权证明、建房成本费用、分房协议、房产用途、建成后的房产权属等资料等留存备查,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后续管理。
政策依据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二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其他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土地增值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