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合作建房自用的土地增值税减免

减免项目代码

0011129903

时效起止日

1995-05-25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合作建房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享受条件

1.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

2.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

如何享受

按规定申报享受免税政策,并将合作建房协议、出资证明、原土地所属权证明、建房成本费用、分房协议、房产用途、建成后的房产权属等资料等留存备查,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后续管理。

优惠条款

第二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其他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土地增值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