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11129907
时效起止日
1995-05-25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个人
优惠内容
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享受条件
1.享受主体为个人;
2.交易形式为互换;
3.交换标的物为自由居住用房地产。
如何享受
按规定申报享受免税政策,并将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协议、房产原值证明、原房产权属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等资料等留存备查。
政策依据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五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改善民生住房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土地增值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