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的,减免车船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12011602
时效起止日
2008-05-19 至 2012-01-01
享受主体
因地震灾害报废、灭失已完税的车船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已完税的车船因地震灾害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申请退还自报废、灭失月份起至本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七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改善民生救灾及重建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车船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