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的,减免车船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12011602

时效起止日

2008-05-19 至 2012-01-01

享受主体

因地震灾害报废、灭失已完税的车船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已完税的车船因地震灾害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申请退还自报废、灭失月份起至本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财税〔2008〕62号

优惠条款

第七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改善民生救灾及重建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车船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