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学校、幼儿园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14101401

时效起止日

2004-01-01 至 2008-02-25

享受主体

学校、幼儿园

优惠内容

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享受免税的学校用地的具体范围是:全日制大、中、小学校(包括部门、企业办的学校)的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用地。学校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占用的耕地,不予免税。职工夜校、学习班、培训中心、函授学校等不在免税之列。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财税〔2004〕39号

优惠条款

第三条第1项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教育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耕地占用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