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及销售积压空置的商品住房,免征契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15011702
时效起止日
1999-08-01 至 2010-10-01
享受主体
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积压空置的商品住房的个人
优惠内容
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
为了加快住房资金周转,降低金融资产的风险,促进积压空置商品房的销售,对积压空置的商品住房销售时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在2000年底前予以免税优惠。
空置商品住房限于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政策依据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一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改善民生住房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契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