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及销售积压空置的商品住房,免征契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15011702

时效起止日

1999-08-01 至 2010-10-01

享受主体

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积压空置的商品住房的个人

优惠内容

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

为了加快住房资金周转,降低金融资产的风险,促进积压空置商品房的销售,对积压空置的商品住房销售时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在2000年底前予以免税优惠。

空置商品住房限于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优惠条款

第一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改善民生住房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契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