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契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15011704

时效起止日

2004-08-03 至 2021-08-31

享受主体

购买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个人

优惠内容

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财税〔2004〕134号

优惠条款

第三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改善民生住房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契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