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
减免项目代码
0015011710
时效起止日
1997-10-01 至 2021-08-31
享受主体
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城镇职工
优惠内容
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的规定,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六条第(二)款
优惠类别
改善民生住房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契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