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减免契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15011716
时效起止日
1997-10-01 至 2021-08-31
享受主体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十五条第(一)款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改善民生住房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契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