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增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024-2027)
减免项目代码
0015052522(3)
时效起止日
2024-01-01 至 2027-12-31
享受主体
接受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增资的全资子公司
优惠内容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享受条件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
如何享受
纳税人符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契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申报时,应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契税税源明细表》部分)。
应报送: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六条第三款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转制升级企业重组改制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契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