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增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024-2027)

减免项目代码

0015052522(3)

时效起止日

2024-01-01 至 2027-12-31

享受主体

接受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增资的全资子公司

优惠内容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享受条件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

如何享受

纳税人符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契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申报时,应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契税税源明细表》部分)。

应报送: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优惠条款

第六条第三款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转制升级企业重组改制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契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