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非债权人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不少于三年劳动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2024-2027)
减免项目代码
0015052524
时效起止日
2024-01-01 至 2027-12-31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非债权人
优惠内容
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规定,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五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转制升级企业重组改制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契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