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银行业金融机构接收经法院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仲裁的抵债不动产免征契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15081504

时效起止日

2022-08-01 至 2027-12-31

享受主体

银行业金融机构

优惠内容

银行业金融机构接收抵债资产免征契税。

享受条件

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是指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仲裁的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其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限于其承接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债权涉及的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

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政策性银行。

如何享受

优惠条款

第三条

优惠类别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金融市场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契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