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减半征收契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15129904

时效起止日

2007-08-01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

优惠内容

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享受条件

1.享受主体为个人;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如何享受

纳税人符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契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申报时,应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契税税源明细表》部分)。

应报送: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依据文号

财税〔2008〕24号

优惠条款

第一条第(六)款

优惠类别

改善民生住房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契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