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将货物捐赠给受灾地区的免征教育费附加(玉树)

减免项目代码

0061011601

时效起止日

2010-04-14 至 2012-12-31

享受主体

将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给受灾地区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优惠内容

自2010年4月14日起,对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给受灾地区的,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财税〔2010〕59号

优惠条款

第四条第1项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改善民生救灾及重建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教育费附加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