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上海期货保税交割免征增值税优惠

减免项目代码

0001081503

时效起止日

2010-12-01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和客户

优惠内容

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保税交割标的物,仍按保税货物暂免征收增值税。

享受条件

期货保税交割是指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场所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货物为期货实物交割标的物的期货实物交割。

如何享受

期货保税交割的销售方,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应出具当期期货保税交割的书面说明及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单、保税仓单等资料。

非保税货物发生的期货实物交割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44号)的规定执行。

依据文号

财税〔2010〕108号

优惠条款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金融市场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增值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

期货保税交割是指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场所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货物为期货实物交割标的物的期货实物交割。期货(Futures)与现货相对。期货是进行买卖,但是在将来进行交收或交割的标的物,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还可以是金融指标。交收期货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后,一个月之后,三个月之后,甚至一年之后。标的物是实物货物的期货叫做货物期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