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黄金期货交易免征教育费附加
减免项目代码
0061083902
时效起止日
2008-01-01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
优惠内容
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具的《黄金结算专用发票》),发生实物交割并已出库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交割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单价、金额和税额的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单价=实际交割单价÷(1+增值税税率)
金额=数量×单价
税额=金额×税率
实际交割单价是指不含上海期货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的单位价格。
其中,标准黄金是指:成色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黄金。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政策依据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资本市场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教育费附加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