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香港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

减免项目代码

0005039906

时效起止日

2023-01-01 至 2027-12-31

享受主体

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简称深圳园区)工作的香港居民

优惠内容

对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简称深圳园区)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享受条件

适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深圳园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实施范围是《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划定的深圳园区。

如何享受

纳税人在深圳园区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依据文号

财税〔2024〕5号

优惠条款

第一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促进区域发展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个人所得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