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经批准开发整治的土地和改造废弃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0年

减免项目代码

5410121130

时效起止日

2011-01-01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经批准开发整治土地和改造废弃土地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经批准开发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暂免缴土地使用税10年。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优惠条款

第9条第3款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支持三农农村建设农村建设—农业用地

政策文件级别

地方

税费种类

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