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经批准开发整治的土地和改造废弃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0年
减免项目代码
5410121130
时效起止日
2011-01-01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经批准开发整治土地和改造废弃土地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经批准开发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暂免缴土地使用税10年。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9条第3款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支持三农农村建设农村建设—农业用地
政策文件级别
地方
税费种类
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