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新批准水土保持方案的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生产建设项目按8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
减免项目代码
1499122401
时效起止日
2024-08-01 至 2026-07-31
享受主体
对新批准水土保持方案的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生产建设项目
优惠内容
对新批准水土保持方案的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生产建设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464号)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
享受条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如何享受
各级水行政主管或者行政审批部门应严格执行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官方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一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
政策文件级别
地方
税费种类
水土保持补偿费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