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对组委会取得的电视转播权销售分成收入、赞助计划分成收入(货物和资金),免征增值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1102938

时效起止日

2024-01-01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亚洲冬季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优惠内容

对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取得的电视转播权销售分成收入、赞助计划分成收入(货物和资金),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财税〔2024〕24号

优惠条款

第一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体育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增值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