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免征车船税

减免项目代码

5012019901

时效起止日

2022-01-01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我市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

优惠内容

对我市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免征车船税。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优惠条款

第三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三农农村建设农村建设—农用三轮车支持其他各项事业交通运输

政策文件级别

地方

税费种类

车船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