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部分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使房、土权属归属另外法定继承人;或者非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使房、土权属归属法定继承人的情况都属于法定继承

减免项目代码

5115011701

时效起止日

1900-01-01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法定继承人

优惠内容

部分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使房、土权属归属另外法定继承人;或者非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使房、土权属归属法定继承人的情况都属于法定继承。

依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遗产继承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川地税函〔2008〕182号》第一、二条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政策依据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改善民生住房

政策文件级别

地方

税费种类

契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