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对重灾区受灾居民在其所在市、县购买安居住房和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的,免征契税

减免项目代码

5115011601

时效起止日

2008-01-01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重灾区受灾居民

优惠内容

对重灾区受灾居民在其所在市、县购买安居住房和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的,免征契税。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优惠条款

第二条第二款第四点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改善民生救灾及重建

政策文件级别

地方

税费种类

契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