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对重灾区受灾居民在其所在市、县购买安居住房和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的,免征契税
减免项目代码
5115011601
时效起止日
2008-01-01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重灾区受灾居民
优惠内容
对重灾区受灾居民在其所在市、县购买安居住房和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的,免征契税。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二条第二款第四点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改善民生救灾及重建
政策文件级别
地方
税费种类
契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