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拥有的普通应税住房,如纳税人在重庆市具备有户籍、有企业、有工作任一条件的,从当年起免征房产税,如已缴纳税款的,退还当年已缴税款
减免项目代码
5008019902
时效起止日
2017-01-01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
优惠内容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拥有的普通应税住房,如纳税人在重庆市具备有户籍、有企业、有工作任一条件的,从当年起免征房产税,如已缴纳税款的,退还当年已缴税款。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拥有的普通应税住房,如纳税人在重庆市具备有户籍、有企业、有工作任一条件的,从当年起免征税,如已缴纳税款的,退还当年已缴税款。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七条第二款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改善民生住房
政策文件级别
地方
税费种类
房产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