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增值税优惠

减免项目代码

0001092317

时效起止日

2021-01-01 至 9999-12-31

享受主体

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

优惠内容

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所称饮水工程,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而建设的供水工程设施。本公告所称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是指负责饮水工程运营管理的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供水(总)站(厂、中心)、村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单位。

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免征增值税。无法提供具体比例或所提供数据不实的,不得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如何享受

符合上述条件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行申报享受减免税优惠,相关材料留存备查。

优惠条款

第四条

优惠类别

支持三农农村建设农村建设—农村饮水工程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增值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