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电影产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减免项目代码

0001103206

时效起止日

2009-01-01 至 2013-12-31

享受主体

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

优惠内容

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财税〔2009〕31号

优惠条款

第一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文化文化—电影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增值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