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减免项目代码

0001103233

时效起止日

2023-09-26 至 2027-12-31

享受主体

科普单位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

优惠内容

2027年12月31日前,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科普单位”,是指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

“科普活动”,是指利用各种传媒以浅显的、让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向普通大众介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的应用,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如何享受

优惠条款

第三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文化文化—文化场馆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增值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