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民用飞机减征增值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1120405
时效起止日
2019-01-01 至 2027-12-31
享受主体
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和空载重量大于25吨的民用喷气式飞机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对纳税人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和空载重量大于25吨的民用喷气式飞机暂减按5%征收增值税,并对其因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和空载重量大于25吨的民用喷气式飞机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享受条件
新支线飞机是指:空载重量大于25吨且小于45吨、座位数量少于130个的民用客机。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二条
优惠类别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飞机制造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增值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