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进口石脑油和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2125201
时效起止日
2008-01-01 至 2010-12-31
享受主体
进口石脑油的纳税人、国产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生产销售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l2月31日止,进口石脑油和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生产企业直接对外销售的石脑油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石脑油消费税的具体征、免税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石脑油消费税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45号)和《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石脑油消费税先征后返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09〕347号)执行。
政策依据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成品油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消费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