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残疾人个人提供劳务免征营业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3012706

时效起止日

2007-07-01 至 2016-04-30

享受主体

残疾人个人

优惠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6号)第六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93)财法字第40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财税〔2007〕92号

优惠条款

第三条第一款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改善民生社会保障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营业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

营改增试点,从2016年5月1日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六)款延续了该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