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专项国债转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3081505
时效起止日
1998-01-01 至 2016-04-30
享受主体
财政部门
优惠内容
为扩大有效内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国务院决定1998年增发1000亿元的国债,并将其中的一部分国债资金转贷给省级人民政府,用于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鉴于发行专项国债是国家运用积极财政政策刺激有效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一项重大宏观调控措施,用于转贷的专项国债属于财政资金,不同于银行信贷资金,经国务院批准,对1998年及以后年度专项国债转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政策依据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金融市场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营业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