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国际农发基金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3091506

时效起止日

1995-12-06 至 2016-04-30

享受主体

沁县国际农发基金

优惠内容

你省沁县组织国际农发基金贷款发放与回收工作是"山西农业综合发展项目"的一个组成部分。该项目是我国政府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通过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贷款协定》的形式确定的。根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适用于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的通则》(简称《通则》)第八条规定,如果借款者或担保者是会员国,这些会员国应确保贷款的本金、利息和其它费用均应免除纳税,支付时不扣税,并不受此类会员国或在其领土内执行的任何税法的限制。

根据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上述规定对国际农发基金会会员国具有国际法的约束力,其法律效力高于本国的法律。我国是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会员国之一,应遵守《通则》的各项规定。因此,对你省沁县国际农发基金贷款利息收入应按《通则》有关规定免征各税,已征税款应予退还。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优惠条款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金融市场支持三农金融市场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营业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