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地方商业银行转贷用于清偿农村合作基金会债务的专项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3092303

时效起止日

1999-12-31 至 2016-04-30

享受主体

地方商业银行

优惠内容

经国务院批准,对地方商业银行转贷用于清偿农村合作基金会债务的专项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上述专项贷款,是指由人民银行向地方商业银行提供,并由商业银行转贷给地方政府,专项用于清偿农村合作基金会债务的贷款。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优惠条款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金融市场支持三农农村建设农村建设—专项贷款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营业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