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进修班、培训班取得收入免征营业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3101405

时效起止日

2014-01-01 至 2016-04-30

享受主体

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

优惠内容

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依据文号

财税〔2004〕39号

优惠条款

第一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教育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营业税

政策案例解读

营改增试点,从2016年5月1日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九)款延续了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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