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进修班、培训班取得收入免征营业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3101405
时效起止日
2014-01-01 至 2016-04-30
享受主体
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
优惠内容
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政策依据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一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教育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营业税
政策案例解读
营改增试点,从2016年5月1日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九)款延续了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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