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项目名称
职业学校设立企业从事服务免征营业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3101407
时效起止日
2014-01-01 至 2016-04-30
享受主体
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企业
优惠内容
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政策依据
依据文号
优惠条款
第一条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教育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营业税
政策案例解读
营改增试点,从2016年5月1日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三十)款款延续了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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