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减免项目名称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

减免项目代码

0003123401

时效起止日

2009-01-01 至 2016-04-30

享受主体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

优惠内容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

享受条件

如何享受

优惠条款

第八条第(三)项

关联文件

优惠类别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医疗卫生

政策文件级别

中央

税费种类

营业税

政策案例解读

内容拓展